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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高院检查组到宁铁中院检查档案新库房建设工作
作者:练婷婷  发布时间:2015-12-14 16:08:01 打印 字号: | |

    2015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副主任?达宇率高院办公室档案科、机要科科长及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档案室负责人组成的档案检查组到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综合大楼检查工作,宁铁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邓诗中、办公室及行装处负责人陪同检查,并就档案库房异地搬迁事项向高院检查组进行了汇报。 

    宁铁中院新审判综合大楼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努力建设已建成准备投入使用,原存放于柳州旧库房内的档案卷宗需整体搬迁入南宁新库房中,为稳妥、细致做好全区法院首例档案异地搬迁工作,宁铁中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统筹安排,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邓诗中挂帅指挥,以主管档案工作的院办公室为主体负责部门,抽调各部门精锐力量集全院之力组成搬迁工作领导小组落实相关工作,在形成搬迁请示、方案上报高院后,高院办公室高度重视,立即派出检查组就新库房建设是否具备启用条件进行指导、检查。检查组一行认真细致地对新档案库房中的恒温恒湿系统、防火防暴系统、监控报警系统、消毒净化系统和档案密集柜、防磁柜等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并在详细听取了宁铁中院办公室、行装处负责人的汇报后,高度赞扬了宁铁中院党组班子和主管部门对档案工作的重视和远见,认为该院在新档案库房建设中能够克服困难、创新务实的为档案工作新发展而配备了处于全区前列甚至超越全区水平的各类档案硬件设施,为宁铁中院晋升特级档案室打下了良好的物质基础,高度肯定了宁铁中院档案工作的主动性和前瞻性,认为新库房已具备了启用条件可以搬迁档案入库。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廖少昆对自治区高院对宁铁中院档案工作的指导和支持表示感谢,表示将严格依照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要求顺利完成档案库房搬迁工作。廖院长还热情邀请检查组作为新审判大楼的“第一批客人”参观指导,检查组成员随后对新大楼其他办公场所进行了视察。

来源:办公室
责任编辑:农懿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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