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刘某某签收行政调解书)
近日,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行政案件,一次性实质化解了行政争议。
刘某某因房屋拆迁补偿争议曾先后向南宁市青秀区人民法院、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提起数起民事、行政诉讼。该案在宁铁中院二审期间,主办法官本着实质化解行政争议、避免程序空转的理念,对各方当事人做了大量的工作。经过释法明理,刘某某最终同意由最初要求的一百八十余万元补偿款合法合理变更至五十余万元。4月12日,上诉人刘某某签收了宁铁中院行政调解书,这场长达6年之久的行政强制拆除房屋及行政补偿案件终于画上了休止符。
宁铁法院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高院部署的“尽可能一次性解决纠纷”工作要求,结合当前开展的“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教育活动,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思想成果和工作成果,坚持“工学双促进”,防止学习和工作“两张皮”,从每一个司法环节做起,为群众办实事,努力实现人民群众新期盼,切实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胡亚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