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诉讼服务 > 开庭公告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
作者:行装处  发布时间:2022-11-08 18:17:46 打印 字号: | |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21年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1、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铁路运输法院案件管辖范围的若干规定》,管辖南宁铁路局辖区运营的跨越桂、粤、湘、黔4省区共计4960公里的铁路干线上涉及铁路运输民商事及刑事案件;

2、从2016年6月开始,受理指定管辖南宁市地铁轨道交通发生的刑事案件;

3、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从2018年5月1日开始,集中管辖南宁市、柳州市部分行政案件。其中,中院管辖以自治区人民政府、南宁市人民政府、柳州市人民政府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南铁法院管辖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及南宁市政府组成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柳铁法院管辖柳州市政府组成部门为被告的一审行政案件。

4、依照上级法院指定管辖,办理部分社会影响较大的职务犯罪刑事案件以及破产案件。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表

预算单位编    码

单 位 名 称

决算上报部 门

说明

112005001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单户上报

112005002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单户上报

112005003

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单户上报

第二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应当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详见附件: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1年度总收入9772.9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10396.72万元减少623.73万元,减少5.99%。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63.02 万元,为自治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6406.05万元增加2856.97万元,增长44.59%,主要原因是下辖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财政厅和发改委追加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经费。下辖柳州铁路运输法院2021增加了自治区统筹诉讼费补助资金项目。

2.其他收入 509.97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0年度决算数69.8万元增加440.17 万元,增长630.61%,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收到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收到中院本级拨付基建转制移交补偿款499.8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

3.上年结转和结余1689.56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3920.88减少2229.67万元,下降56.91 %,主要原因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使用转制移交补偿款推进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建设,年末结转结余较上年减少。

(二)本部门2021年度总支出 9458.4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8605.82万元增加852.67万元,增长9.9%。按以下科目类行进详细说明,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科目编码204)8291.2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3515.15万元,一般行政管理1194.38万元,案件审判218.73万元,“两庭”建设2808.5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7571.5增加719.72万元,增加9.5%,主要原因是下辖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增加审判大楼建设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科目编码208)632.0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和职业年金缴费。较2020年度决算数588.75增加43.31 万元,增长7.4 %,主要原因是2021年计提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的基数增加。

3.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科目编码210)223.78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205.07万元增加18.71万元,增长9.12 %,主要原因是2021年计提医疗保险的基数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类(科目编码220)311.44 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40.49增加70.95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2021年计提住房公积金的基数增加。

5.年末结转和结余2004.06万元。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0年度决算数1790.9万元增加213.16万元,增加11.9 %,主要原因是结转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款。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458.49万元,较2020年度决算数4582.02增加4876.47万元,增长106.43%。其中:基本支出4139.19万元,项目支出5319.30万元。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131.57万元,支出决算为9458.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2%。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3515.51万元:主要于支付干警工资津补贴、定额商品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较2020年度决算数3316.63万元增加198.87万元,增长5.99%。

2.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194.3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聘用书记员经费、专项公用经费、物业管理费、法律宣传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党建团建工会活动经费、国家司法救助金、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项经费、上级部门追加的政法转移支付经费等。2020年度决算数1699.22万元减少504.84万元,下降29.71%,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较2020年减少上级部门追加审判综合楼建设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案件审判)218.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编外人员经费、审判专业培训费。2020年度决算数243.44万元减少24.71万元,下降10.15%,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进一步压减编外人员经费和培训费、减少“扫黑除恶专项经费”项目。

4.公共安全支出(“两庭”建设)2383.61万元: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支付智慧法院信息化建设经费,2020年度决算数133.22万元增加2250.39万元,上升168.9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收到财政厅和高院追加基建经费2220万元,用于推进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

5.公共安全支出(其他法院支出)554万元:主要用于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支付基建项目工程款,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100%,增长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收到发改委追加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项目经费784万元,年末结转230万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54.5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离退休公用支出、物业服务补贴(离退休人员)、离退休干部春节慰问经费、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5.83万元,增长11.9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铁路三院新增退休人员。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84.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干警养老保险,较2020年度决算数335.89万元增加49.08万元,增长14.61%。增长的原因是按照社保文件要求核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缴纳基数增长。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92.4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在职干警职业年金,2020年度决算数173.93万元增加18.54万元,增长10.6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社保文件要求核算,2021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基数增长。

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单位医疗)180.61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医疗保险等,2020年度决算数156.20万元增加24.41万元,增长15.6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社保文件要求核算,2021年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长。

10.卫生健康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38.98万元:主要用于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支付干警公务员医疗补助,较2020年决算数46.37万元减少7.39万元,减少15.93%。减少的主要原因2021年按照医保局核定基数缴纳,缴纳基数降低。

11.卫生健康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4.19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工伤保险,2020年度决算数2.49万元增加1.7万元,增长68.32%。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社保文件要求核算,2021年其他行政单位医疗缴费基数增长。

12.住房保障支出(住房公积金)311.44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干警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0年度决算数240.49万元增加70.95万元,增长29.5%。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公积金文件要求核算,2021年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增长。

13.年末结转和结余230万元,2020年度决算数增加230万元,上升100%,主要原因是结转2021年财政厅追加给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综合楼建设项目工程款230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39.19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3462.21万元,年初预算数为2758.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5.51 %。预决算差异率为25.51 %,产生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基本工资和津补贴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行政单位医疗缴费等基数的调整增加,因此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82.60万元,年初预算数634万元,完成年初90.6%。预决算差异率为-9.4 %,产生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控制“三公两费”支出,支出费用远低于定额标准,因此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2.03万元,年初预算数150.87万元,完成年初67.63%。预决算差异率为-32.37%。产生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当年对个人和家庭补助资金满足支出的经费较少,实际支付金额远低于定额标准。因此,决算数比年初预算数有所减少。

四、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

五、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83.98万元,比2020年增加39.92万元,主要原因是一宁铁中院本级按照购置车辆需求和审批流程,新购置一辆囚车。同时,根据囚车的安装需求,对囚车进行改造和外观喷绘等,车辆维护费用增加。二是下辖柳州铁路运输法院车辆年久老化,2021年车辆维修情况增加,该院车辆维修费增加。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83.56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2万元。

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决算数

2021年决算数

同比增长
(减少)率

“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总计

44.06

83.98

90.6%

因公出国(境)费小计

0

0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小计

43.43

83.56

92.4%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0

27

1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43.43

56.56

30.23%

公务接待费小计

0.62

0.42

-32.25%

单位: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83.5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40.13万元,增加92.4%。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27万元,比上年增加27万元,增长100%。公务用车运行支出56.56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3.13 万元,增加30.23 %。主要原因一是宁铁中院本级按照购置车辆需求和审批流程,新购置一辆囚车。同时,根据囚车的安装需求,对囚车进行改造和外观喷绘等,车辆维护费用增加。二是下辖柳州铁路运输法院车辆年久老化,2021年车辆维修情况增对,车辆维修费增加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费15.70万元增加4.95万元,增长了31.52%,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以及开展业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2万元,较上年度减少0.2万元,下降32.25%。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从严控制公务接待,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接待费有所减少。一是宁铁中院本级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15人次。比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减少1批,接待人数减少2人次。二是下辖柳州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2次,22人次,比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5次,50人次的接待批次下降3批,接待人数减少28人次。

六、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75.04万元,比2020年决算数582.6万元减少7.56万元,下降1.29%。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按照要求,严格控制三公两费的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06.9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54.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0.1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2.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04.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9.46%,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8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0.7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0辆,其中,机要通讯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2台(套),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宁铁中院组织所辖单位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如下:一是宁铁中院本级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金额25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22.82%。从评价情况来看,通过该项目实施,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法官和司法辅助人员业绩考核评价机制,全面评价法官履职情况,提高法官工作效能。二是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092.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67.5%。从评价情况来看,南宁铁路运输法院按照合同约定按时完成绩效目标,兼顾工程质量与效率,进一步推进了新审判综合楼建设,为加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设施建设奠定了基础。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南宁铁路运输法院审判法庭建设经费项目自评得分为100分。详情见附件4:《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审判综合楼建设经费绩效自评表》、附件5:《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附件6:《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设施设备购置绩效自评表》。2021柳州铁路运输法院无200万元以上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1.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南宁铁路运输法院)


3.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柳州铁路运输法院)


4.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审判综合楼建设经费绩效自评表


5.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转移支付区域(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6.南宁铁路运输法院2021年设施设备购置绩效自评表





 

来源:宁铁中院
责任编辑:陈宇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