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前身是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1980年6月20日根据中央文件要求,柳州铁路运输审判机关开始筹建,1982年5月1日正式恢复成立受理案件。2007年11月14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柳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更名为“南宁铁路运输中级法院”,简称“宁铁中院”。2012年6月30日,根据中央关于铁路法院改革移交有关文件精神,南宁铁路两级法院整体纳入国家司法管理体系, 一次性移交给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管理。宁铁中院下辖南宁、柳州2个铁路运输基层法院(均为正处级建制),两级法院编制定员165人,其中中院编制70人。管辖地域为南宁铁路局所辖的4960公里铁路干线,跨越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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